上交所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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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2024-01-22 17:28:00
2024年1月22日,上交所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公司虚构贸易业务,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4 条等有关规定。2023 年 8 月,就上述违规行为及其他违规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侯彩文,时任监事、出纳谢涛,时任资金总监兼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师锐鹏予以公开谴责。同时,本次对侯彩文的公开谴责,将吸收前期《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中对侯彩文的监管警示。
  2022年1至12月份,退市运盛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医疗信息行业占比100.0%。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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